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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52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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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52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
由民進黨團提案之民法第1052條條文修正草案業由立法院於本日上午完成三讀,本條修正重點主要係將夫妻之一方虐待他方之直系卑親屬,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之情形,列入第4款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以資保障未成年子女權益,其餘各款核屬對現行規定未盡妥適之處,予以文字修正,使臻明確俾利適用,法務部感謝朝野立法委員關注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及子女利益,並樂見此一落實裁判離婚立法意旨及保障弱勢之重要規定,順利完成修法,不僅更加貫徹「男女平權」及「維護子女利益」之立法原則,亦充分體現本部公義與關懷之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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