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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對高雄走路工事件判決結果表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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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對高雄走路工事件判決結果表達立場 一、法務部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高雄市長選舉走路工案無罪之判決,不便評論,至於本案是否提起上訴,應由高雄地檢署本於職權認定。 二、有關走路工是否涉及賄選不法,最高法院檢察署已訂有「賄選犯行例舉」之賄選態樣例示(包含走路工)以為查辦的參考,個案是否構成賄選犯罪,均由承辦檢察官及法官依具體事證理由獨立認事用法。以發放走路工之手法賄選而經判決有罪之案例所在多有,本件個案無罪判決之理由,並不影響本部所屬檢調機關查察賄選的決心, 三、本次立委及總統選舉,本部一再宣示政府查察賄選決心,最高檢察署更積極督促所屬部署重兵全力投入各項查賄作為,鎖定對象,嚴密查察。籲請候選人及相關助選人員切勿輕忽檢、警、調的查賄決心,以身試法,亦勿因個案之特殊性造成以偏概全之誤,錯認以走路工賄選無涉刑責之可能,致誤蹈法網,身罹刑章。本部呼籲全國人民拒絕賄選、勇於檢舉,共同維持乾淨的選舉環境,以達到選賢與能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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