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毒品及犯罪防制局(United Nations Office of Drugs and Crime)於本期(即96年8月27日)第五卷第六期「全球防制洗錢新聞通訊」(Global Programme against Money Laundering, Global Press Review)以英文「臺灣」(Taiwan)名義報導我國在亞太洗錢防制組織(即APG)之評鑑中獲得相當高評價,並列入本期之標題,與全球其他國家並列,彰顯我國在防制洗錢上之成就。
全球防制洗錢新聞通訊係一份定期刊物,發送對象是國際承辦洗錢防制有關之政府或國際組織官員,以便分享聯合國在全球基礎上所蒐集到各類有關洗錢防制之最新資訊,其辦公室設於奧地利維也納之聯合國毒品及犯罪防制局總部內。
本期「全球防制洗錢新聞通訊」(全刊共11頁),在亞洲太平洋區國家部分,以「台灣在洗錢防制上獲得APG極高評價」列為標題。報導中具體提到,「台灣在防制洗錢上有長足的進展,獲得APG非常高的評價」,並附帶提到,「臺灣,是APG之創始會員國,甫於今年7月23至27日,在澳洲伯斯所舉行之APG年會中通過APG所進行之第二輪評鑑。」
聯合國毒品及犯罪防制局,係聯合國直屬之正式機構,負責國際間所有跟犯罪有關之司法合作業務,包括:毒品、貪瀆、洗錢、人口販運、國際司法互助等均為其工作重點。APG等有關司法合作之各式政府間國際組織,均直接或間接受聯合國毒品及犯罪防制局指導,歷次APG年會均邀請其官員蒞臨指導,並進行技術援助。
為因應此次APG之評鑑,本部在過去二年間,由現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時任本部常務次長)定期召集中央銀行、外交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商業司、財政部、內政部及本部所屬調查局、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等機關進行協調,舉行超過14場次以上之跨部會協調會議,持續依照「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即FATF)所頒佈之四十項防制洗錢建議以及九項針對反恐怖主義活動之特別建議,逐項檢視我國之各項法制及實務,期能逐步修訂,並強化具體執行,以符合國際標準。本部並於今年7月底,指派檢察司陳文琪副司長率檢察官黃元冠及各機關代表一行,前往澳洲伯斯,針對我國評鑑報告提出答辯,並接受各國提問,終獲得大會認可通過,順利完成歷時二年之準備作業,成功彰顯我國在洗錢犯罪防制及國際司法合作上之努力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