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法務部對於王又曾交保之處理與因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148
年逾80歲之王又曾,經過長達6個月之拘留,確實以身體不適聲請交保,並已取得美國移民法院之同意,對於此一裁定,我國政府願意予以尊重。惟此案法律程序尚未終結,我國將持續配合美國政府,提供王又曾在台之相關犯罪事證,尋求上訴及其他正當法律程序,盼能獲得美國上訴法院之支持,以阻止王又曾長期逃匿美國之意圖。
法務部自今年1月初起,透過台美司法互助協定之聯繫管道,已多次向美國國務院、司法部及聯邦移民法院等機關傳達王又曾係我國逃匿之重大經濟罪犯,企盼美方能予以遣返之立場。並於本案起訴後,立即將王又曾一案已經我國起訴及具體求處重刑之最新現況及相關事實告知美國政府,希美國政府詳予審酌。法務部並於今年2月及4月間多次指派檢察官分別前往美國華府及洛杉磯,親送相關資料,並已會見美國司法部之官員,美方均向我方表達願意予以全力協助,惟仍須尊重移民法院法官依法審判之立場。
過去8個月以來,王又曾在美國遭到拘留期間,由移民法官所召開之各次聽證會、審理庭等,美國政府均提供我國相當完整之資訊,讓我國掌握聽證及審理程序之進展,外交部並聘請熟稔移民事務之法律顧問提供協助。為強化移民法院對我國查緝本案現況之瞭解,本部並曾於4月上旬在美國政府請求之下,派員前往洛杉磯,以我國檢察官之身分,提出書面證詞供法官審酌。此由王又曾雖高薪聘請知名律師多人多次向法院提出釋放或交保之聲請,均經法院駁回在案等情觀之,益證法務部所提供之充分犯罪事證及說明已經獲得美國政府相當之理解,並確已依一定程序轉知承審之移民法官。
法務部更多次透過管道向美國政府重申,王又曾所涉犯罪所影響層面之複雜及惡性之嚴重,且我國司法制度已經完備,檢察及司法機關均採用正當法律程序,進行偵查及審理,絕不致有任何侵犯人權之情事,請美國政府將王又曾此一重大逃犯遣返回我國接受司法審判。惟美方均向我方回覆願意給予本案優先之重視,然本案牽涉諸多美國行政部門無法掌握之法院審理因素,希我國予以理解。
本案縱王又曾以身體不佳名義,獲得交保,亦屬美國政府依據移民法之正當法律程序審理之結果,我國政府願意予以充分尊重。但王又曾一案之訴訟程序尚未結束,法務部仍將持續與外交部合作,聘請移民律師協助處理本案,並繼續與美國司法部、國土安全部等機關保持密切聯繫,尋求上訴及其他法律程序,阻止王又曾長期逃匿美國,並藉此呼籲王又曾等人儘速返國接受司法制裁,不要輕忽政府追緝重大犯罪、嚴懲不法之堅定決心與意志。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