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法務部針對更生保護屬任意性保護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824
法務部針對更生保護屬任意性保護之說明 針對外界質疑台灣更生保護會為何沒有對此次減刑出監受刑人提供強制性保護措施,說明如下: 依據更生保護法規定,出監之更生人得向其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更生保護會聲請保護,即便是檢察官或監獄長官等認為渠等有應受保護之必要者,仍須經過其同意,才能通知更生保護會執行保護措施。 本次減刑出監更生人於出監前,本部已請各監所做好出監後有更生保護需求調查,並將有保護需求之1,700名個案,分送更生保護會各分會進行後續追蹤保護,96年7月16日至7月24日間共已服務1,542人,其中電話訪視298人,輔導就業155人,追蹤訪視64人。 另有關毒癮個案輔導,除警政機關強制性驗尿措施外,更生保護會針對4,256名減刑出監毒癮個案,將進行一對一輔導。臺灣更生保護會為因應毒癮個案需求,陸續訓練現有更生輔導員成立戒毒輔導團,專責毒品個案輔導,並與各地方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合作,做好後續追蹤輔導事宜。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