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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96年罪犯減刑條例7月16日施行當日,更生保護會全面動員提供完整服務及關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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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罪犯減刑條例7月16日施行當日,更生保護會已全面動員200多名專任人員及更生輔導員至各監所設置服務站、調度及租用車輛載送出獄受刑人至車站、提供旅費、對於無家可歸更生人另作緊急安置收容及護送返家等措施 為協助本次減刑施行首日釋放之受刑人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返家,並展現更生保護一貫積極服務的特色,本部督導臺灣更生保護會及福建更生保護會事前妥慎規劃,在本日(7月16日)減刑施行首日,依出獄受刑人之個別需求,提供不同之更生保護服務,其具體情形如下(統計資料詳附表): (一)於全國各監所設置服務站:臺灣更生保護會(含各分會)及福建更生保護會全面動員所屬之專任人員、更生輔導員及相關人力約267人,於全國各監獄設置更生保護服務站,主動提供出獄受刑人及其家屬諮詢服務、飲料、茶水及電話卡等,總計服務之受刑人數約1萬餘人。 (二)提供安置收容:對精神病、患病者、無家可歸(含不為家屬接納者)之出獄受刑人計有28人,事前洽妥之中途之家、醫療院所、養護中心、民間機構等於其出獄當日立即予以收容安置。其中金門地檢署更以專人搭機護送一位需醫療監護之精神病犯至臺南嘉南療養院住院就醫;更生保護會台中分會協調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出動一輛加護型救護車及隨車護士一名,護送一位懷孕36週之女性出獄受刑人至花蓮中途之家安置照護。 (三)護送返家:對於無自主能力返家者計有38人(含前點之人),由更生保護會運用專任人員、更生輔導員,並協調警察等人力,逐一護送返家或護送至安置處所,部分護送甚至跨越縣市,務求出獄受刑人安全返鄉。 (四)資助返鄉旅費:對全國各監獄中無資力返鄉之受刑人均由更生保護會提供旅費(莒光號車資)及便當,使其能順利返鄉,總計減刑當日受領旅費之受刑人約572人,支出經費達新台幣30萬元。 (五)調度及租用車輛載送出獄受刑人至車站:為有效、迅速疏散減刑出獄人潮,避免秩序混亂,由更生保護會事前調度及租用車輛,載運受刑人及其家屬至當地火車站、公路客運總站、港口等,使出獄受刑人能在最短時間內順利返家。總計本日動員載送之車輛高達115輛、載送車次133車次,載送受刑人數達3,323人。 鑒於本次減刑施行當日釋放之受刑人人數眾多,法務部事前已與更生保護會針對受刑人及家屬所需要的協助與服務、相關人力需求調度等,進行詳細之規劃及妥慎安排,務求能順利完成各項任務,據本部今日電話查詢各地更生保護實施狀況,均依原定計畫順利進行,並未發生困難或滋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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