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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澄清「檢警查賄將重獎重懲」之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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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聯合晚報96年7月3日報導「檢警查賄將重獎重懲」引發警政單位「政治考量」之指責及反彈部分,法務部特澄清說明如下: 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攸關國會制度改革及我國民主政治發展,檢、警、調機關均一致體認辦好本次選舉查賄工作之重要性。內政部於96年5月31日即擬定「第7屆立法委員選舉警察機關查察賄選防制暴力策進作為專案報告」陳報行政院,於報告中即宣示重獎重懲決心,對查賄不力的警政單位主管應下台負責。 法務部因深切了解人民對選風改善之殷望,本次選舉特別要求所屬檢察及調查機關全力以赴,尤其檢調機關首長更必須以身作則,展現對查賄工作高度重視,以及追求卓越績效之決心,始能有效帶領所屬,創造良好的查賄成果。因此,法務部於96年6月23日向行政院提出反賄選及查賄工作綱領之報告中,乃建議應嚴懲查察賄選不力的單位主管,並且一視同仁,對於所屬檢察及調查機關之首長,本次選舉的查賄工作表現,均將列為升遷調動的重要考量,與上開內政部作法均屬一致,報導所指警政單位之指責及反彈乙節,尚屬誤解。 法務部深知肅清賄選才能還原清明政治,本次選舉將全力督導所屬檢察機關戮力指揮警調人員嚴厲查賄,確實杜絕賄選,淨化選風。所有的檢、警、調同仁本次查賄均已將士用命,全力動員,呼籲所有候選人及選民,政府查賄決心不容挑戰,千萬別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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