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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雲林第二監獄「嬤探監禁說客語」乙事澄清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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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95)年11月27日蘋果日報A4版刊載「嬤探監被禁說客語」等報導。除該監已於同日公開說明外,本部特補充說明如下: 一、 經查於95年11月20日確有報載之收容人家屬至雲林第二監辦理接見。家屬於接見過程係以國、客語夾雜交談,該監監聽人員因不諳客語,確有要求收容人以國語交談,唯並未影響也無禁止其繼續接見。 二、 收容人接見時使用包括客語在內之本國語言應予尊重,該監就本案之處理未盡妥適,本部已要求該監檢討改進。另各矯正機關應加強監聽人員之禮節及態度,以免引起誤會。收容人與親友接見時,如使用值勤同仁不諳之語言,應先允其交談,並錄音存查,事後再請人翻譯,俾利接見之便民服務。 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為政府一貫之立場,本部為加強客家傳統藝文、戲劇及工藝之推廣,經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協助,擇定新竹監獄、花蓮監獄、誠正中學、桃園少年輔育院及苗栗看守所等矯正機關分別開辦客家戲曲、客家傳統美食、客家文化推廣、客家藝文研習及山城客家歌曲。對於客家文化之推廣亦是不餘遺力。 實際推廣成效例如新竹監獄之「三腳採茶戲」中以一個茶郎的故事為軸,形成各個小段戲齣,主要有上山採茶、送郎、糴酒、茶郎等幾齣。另外,誠正中學學生社團活動客語社,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薦之張秀珠老師教授客家文化、客語、客家歌謠等,讓收容人對客家文化有深一層了解。 除能藉由戲曲、語文、寫作及歌謠教唱以陶冶收容人性情外,亦使口傳心授之技藝,如「客家八音」樂曲的演奏轉變為人人可學曲譜而具有普遍性,得以傳承,認同屬於本土之文化,重新省視客家傳統美德,達到優良客家傳統文化永續薪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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