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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積極清查「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道路養護工程業務」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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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積極清查「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道路養護工程業務」弊端 本部(政風司)有鑑於邇來發現部分縣市政府公務人員涉嫌勾結民意代表、廠商,藉辦理道路養護工程業務之機會,使用不合格之再生瀝青料偷工減料及驗收不實情形,從中謀取不法利益等集體貪瀆犯罪,爰於本(95)年下半年,發動全國各縣市政府政風機構就所轄機關道路養護工程案件進行全面性專案清查。 本次專案清查中,發現部分縣市政府辦理道路養護工程業務,亦有類似貪瀆不法情事發生,案經政風機構查察所發掘之不法態樣分別為:一、廠商未依設計規範刨除、鋪設瀝青混凝土,公務員涉嫌估驗不實,圖利廠商。二、相關工程經辦人員偽造施工日報表。三、公務員與業者勾結抽換或事先指定逢機取樣試體。四、公務員職務上應製作之逢機取樣表及驗收紀錄,交由廠商不實製作等;前開違法態樣並發現有公務員疑似收受賄賂情形,刻正持續查證中。本次清查截至目前,已有4案10人函送調查單位偵辦中;另清查發現部分縣市有「監、驗收人員未能有效監督試體送驗程序」、「監造單位未完全掌握工程施工瑕疵」及「監工指派作業無標準流程」等多項行政作業缺失,共計49案,亦經各政風機構簽請機關首長建議改善。 本次道路養護工程弊端專案清查結果,對於偷工減料而心存僥倖之業者及部分不肖公務員,已發揮實質嚇阻作用,為期持續有效打擊不法貪瀆犯罪,本部除針對各縣市辦理道路養護工程業務列為清查重點項目,適時進行瞭解蒐證外,並將要求縣市政府政風機構針對前揭弊端情事檢討改進作業流程,採取相關防弊作為,以協助提升政府公共工程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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