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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公布95年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裁罰案件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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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本部統計,95年1至10月受理審議政風機構函報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案件計171件,罰鍰金額新台幣1,063萬元,較去(94)年145件,罰鍰金額818萬元有增加之情形。本年審議案件,經統計:故意申報不實遭裁罰案件138件,罰鍰金額974萬元;逾期申報財產被裁罰有4件,罰鍰金額46萬元;撤銷原處分另為裁罰2件,罰鍰金額43萬元;再審議案件2件;不罰案件25件。
本部政風司分析公職人員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不實態樣(如附表),多數公職財產申報人員未仔細詳查申報資料,因草率輕忽致生錯誤結果,難認其申報時有據實申報之確信,主觀上有申報不實之間接故意而遭裁罰,有加強宣導之必要。
為減少申報人因不瞭解法令而被裁罰,本部政風司持續督導各政風機構加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等相關規定之宣導,如在定期申報前舉行說明會,讓申報人瞭解如何正確申報。另外為避免申報人逾期申報而被裁罰,本部政風司已函請各政風機構於本年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之定期申報期間,再次提醒申報人按期據實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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