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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針對群眾活動違法脫序及暴力事件表達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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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固為憲法所保障的人民自由權利,但其行使仍不得危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也不可以妨害到他人的自由權利;尤其國家慶典期間,有許多應邀參加之外賓及海外同胞觀禮,國人更應遵守法令,注意避免有妨害交通、阻撓他人言行自由或其他暴力行為。昨(10)日的群眾集會遊行,已逾越原先聲請許可的範圍,造成社會混亂,而且發生諸多暴力攻擊事件,法務部基於職責所在,謹嚴正聲明如下:
一、對於任何不法與暴力行為,均為法律所不容許,應嚴加譴責。
二、請民眾應遵守法律規範,切莫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活動領導者尤應負起責任,勿使群眾運動失控,影響社會安寧。
三、相關執法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克盡職責,適切執法,嚴懲不法,保障合法。
四、檢警同仁對於妨害秩序、妨害公務、妨害自由、傷害、毁損等行為,應預為因應防制,凡有暴力、破壞不法等犯罪行為,應即蒐證偵辦,快速偵查;對於業經蒐證的違法個案,尤其首謀及帶頭滋事分子,應儘速移送、偵辦,法務部所屬各檢察機關也將在最快時間內偵結,並依違法情節,適度求刑。
近來社會各界對檢察官偵辦中之個案表達過度的關切,尤其預設
偵查結果,語帶威嚇,已嚴重侵犯檢察權之行使,凡此,均為民主、法制社會不應有的現象。法務部特此重申:檢察權獨立行使,不受干涉,也不受威脅,請國人共同支持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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