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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新稿說明在押臺北縣鶯歌鎮長當選人蘇有仁補行宣誓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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鶯歌鎮第15屆鎮長當選人蘇有仁,目前因案羈押於臺灣臺北看守所。臺北縣政府於本日(9月1日)行文法務部,請法務部協助蘇有仁於臺北看守所適當場所辦理補行宣誓事宜。
對此,板橋地方法院意見認為,在押中被告除法院提訊、釋放及戒護就醫而予以提解出所外,尚無其他得以出所之原因,蘇有仁請准至鶯歌鎮公所宣誓就職部分,法無明定准許,核與規定未合。至在押被告是否得於看守所中宣誓就職,屬於看守所有關羈押人犯之戒護管理事項,係屬其業管範疇,宜由該管機關自行依法決定,該院不便置喙。法務部本於中立立場,在不違反羈押管理之原則下,已於本日函復臺北縣政府請就相關宣誓場所等工作事宜逕洽臺灣臺北看守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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