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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財產申報審議委員會審議裁罰龔照勝等財產申報不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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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財產申報審議委員會審議裁罰龔照勝等財產申報不實案件 法務部第47次財產申報審議委員會審議政風單位移送前臺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龔照勝等財產申報不實及逾期申報案共30件,其中3件決議不罰,其餘龔照勝等27件依漏報金額多寡及逾期日數,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1條及法務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各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不等,本次裁罰總金額總計達新臺幣195萬元。法務部提醒公職人員應依法誠實申報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財產,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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