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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完成矯正機關收容人入出監通報無紙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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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完成矯正機關收容人入出監通報無紙化作業 法務部各矯正機關自95年5月1日正式廢止收容人入、出監紙本通報作業,改以電子通報方式,通報內政部,大幅減化以往每年約68萬件公文函送各戶政事務所、警察局及團管區之繁雜程序,達成跨機關資訊交流目標、縮短時差,並提升政府總體行政效能。 依內政部「監所收容人戶籍管理作業規定」,法務部所屬各矯正機關須依時辦理收容人入、出(移)監及更刑之通報作業,通報機關包括全國戶政、兵役及警察單位,惟本項工作繁複,且耗費龐大人力及郵資。為改善前揭作業之缺點,並建立跨機關快速互動橫向連繫機制,法務部於94年度依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指示主辦「創新e化刑事資料查詢查驗服務」,並邀集內政部戶政司、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國防部軍法司等單位協同規劃辦理本項服務,建構與各協辦機關之資料交換管道,俾運用「e政府服務平台」之功能與優點,達成跨機關資訊交流、資源共享及通報作業無紙化之目標。本系統已於95年4月完成系統測試、試辦作業,另內政部並配合完成「矯正機關收容人戶籍管理作業規定」之修正。 95年5月1日起,法務部及國防部所屬各矯正機關於收容人入、出監所當日,將收容人資料登錄獄政資訊系統後,經由法務部彙總辦理電子通報。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下載電子通報資料後,分別通報收容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兵役單位及警察機關。收容人具兵役身分者,並通報後備指揮部。本項電子化跨機關通報作業流程,除達成正確性、即時性目標,更實踐機關資源共享及推動無紙化作業政策,並提升政府總體行政效能及便民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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