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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專案清查全省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弱電(廣播、監視或錄影)系統建置工程」採購案清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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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專案清查全省各縣(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弱電(廣播、監視或錄影)系統建置工程」採購案清查結果 本部經彙整政風機構查處案例並就各縣(市)政府辦理採購案件進行綜合分析,發現各機關辦理「弱電(廣播、監視或錄影)系統建置工程」採購案,潛存諸多缺失,為深入瞭解各機關辦理旨揭採購案有無公務人員勾串共謀不贓情事,爰於94年下半年發動全國各縣市政府政風機構就所轄機關是項採購案件進行全面性專案清查。 案經各縣市政府政風機構歷時半年之全面清查,動員逾千人次之訪查、調卷及現場勘驗,發現部分縣市或鄉鎮層級機關,於辦理「弱電(廣播、監視或錄影)系統建置工程」採購案,常出現不當分割辦理採購、限制廠商資格、廠商圍標及驗收不實等諸多違法態樣,明顯有官商勾結情形;均已觸犯政府採購法圍標情節及貪污治罪條例圖利與收取回扣罪等相關規定。 本次專案清查結果陸續發現有10縣市部分鄉鎮(市)辦理採購案件涉有弊端,且有若干承辦人員確有收取回扣、不當分割採購、限制廠商資格、審標及驗收不實、廠商圍標等不法情事,經政風機構移送檢調機關偵辦已有11案,圖利金額總計達2436萬餘元。 法務部針對現正辦理或即將辦理之類似性質採購案,已責請各政風機構於各機關中,協調改進作業流程、採取相關防弊作為及加強法令宣導俾以防範不法,並持續清查可能潛存之貪瀆弊端犯罪與違法態樣加強查察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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