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法務部劍及履及落實執行改善治安強化作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201
行政院為展現拚治安決心,於95年4月23日上午邀集各縣市政府首長召開「中央與地方政府就執行改善治安強化作為專案工作協調會議」,會中中央與地方政府針對現行拚治安之執行面提出多項意見交換,蘇院長於會中並裁示多項結論,而法務部身為犯罪之偵查主體,面對國內拚治安如火如荼之際,亦應劍及履及擔負起偵查主體之責,積極查緝各項對民眾有切身影響之民生犯罪案件,法務部施部長針對此次會議結果,特別指示下列事項:
(一)法務部與縣、市政府做好治安之立場一致,將本於服務及積極偵辦不法犯罪之立場與各縣、市政府共同打擊、追訴犯罪。
(二)對於各縣、市政府召開有關治安與公共安全會報,將指示各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與會,另遇特殊情況而有必要者,法務部亦將派員與會,以掌握情況,迅速解決問題所在。
(三)對於各、縣市政府與警察聯合取締違規、違法之八大行業,有必要時,亦指派專組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到場指揮偵辦。
(四)對於違規、違法之八大行業所採之斷水斷電及強制拆除措施,相關之法令依據將彙整後供各縣、市政府及警政執行機關參考。
(五)對於違規、違法之八大行業除所採之斷水斷電及強制拆除措施外,亦可針對上開行業之消防檢查及稽查營業稅是否逃漏等配套作業聯合稽查,以收遏止成效。
(六)對於一再違規、違法之八大行業,檢察官應指揮警、調積極追查犯罪源頭及幕後指使者,並對一再出租房屋予違規、違法業者之房東,有必要時,亦應列為追查對象,釐清是否為共犯之一員。
(七)針對毒品施用犯所衍生之治安問題,法務部已依規定從實審核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成效以決定出戒治所之時間,同時已請行政院衛生署配合引進醫療資源,有效積極進行戒治毒癮工作,另請各縣、市政府得綜合各局處設立「反毒小組」,結合各項社會資源,設置如中途之家等,積極與中央配合,阻斷毒品氾濫。
(八)對於青少年施用毒品問題,法務部業與教育部進行溝通,請教育部依特定人員尿液檢驗辦法,由教育部指示各級學校,對高危險群之學生,每週隨機抽驗數名學生之尿液,以收遏止之效。另在暑期,為防止青少年淪陷毒海,法務部除結合教育部加強宣導外,另亦積極進行掃蕩毒品行動。
(九)另有關各縣、市政府關心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50公尺以上之問題,法務部認該法所定50公尺之限制,應解為對電子遊戲營業場所設置之最低限制。然縣 (市) 本得就其自治事項在不牴觸中央法律及符合比例原則之前提下,自行制訂符合地域需要之自治法規。
治安的好壞,攸關民眾權益,檢察官身任打擊、追訴犯罪之重責,今後將仍密切注意各項打擊犯罪工作之掌握 並積極指揮警、調追訴不法犯罪,以創安全社會。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