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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針對立法院未通過謝文定檢察總長同意案召開記者會表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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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發言人談話要點
2006、04、11
一、法院組織法修正後,將檢察總長的產生,由原來的總統任命,改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四年不得連任,既強化了檢察總長的民意基礎,又兼顧其行使職權的獨立條件,國人無不寄予厚望,但首次行使就碰到嚴重挫折,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二、被提名人謝文定先生自基層檢察官做起,歷經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法務部司長、常務次長、政務次長,現任高檢署檢察長,資歷完整,學養俱佳,素孚眾望,也是檢察官協會公開推薦的總長人選之一,竟無法獲得立法院同意,我們深感惋惜。
三、檢察總長依法指揮各級檢察官追訴犯罪,對於確定判決,得以違背法令為由提起非常上訴,其職權之行使,攸關憲政運作,社會治安及人權之保護,不可一日或缺。現任檢察總長已請辭獲准,亟待朝野正視此一問題,速謀救濟。
四、另外,本部也注意到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出現在今天早上立法院旁的群眾聚會,並上台發表言論,反對立法院通過檢察總長的人事案,其行為有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檢察官守則,本部已進行調查,花蓮地檢署並決定明天召開考績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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