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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春節期間治安維護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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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春節期間治安維護作為」 壹、前言 本部部長於去(94)年2月1日上任以來,對春節期間之治安維護,即提出「全民好過年」之目標,為於今(95)年之春節假期持續貫澈上開目標,各相關單位應針對以下重點積極辦理。 貳、具體作為 一、維護監所囚情安定 (一)各監所應聯繫各地檢署檢察長,請其指派專責人員與院方聯繫,請其迅速處理假釋付保護管束裁定,各監所並應向出監人犯充分說明出獄受保護管束人報到相關規定,以利過年期間監所囚情之安定。 (二)各地檢署於春節期間,應指派內勤檢察官或其他人員隨時處理出獄付保護管束人報到事務。 (三)為維護囚情安定及關懷收容人,部、次長、矯正司司長、保護司司長自年前至年後將分別前往各監所進行視察、慰問,部長並將於除夕前往監所圍爐,各監所之政風人員應於春節期間加強對機關安全之維護與通報,以先期掌握預警狀況,部內政風司、矯正司應留守人員,各系統之通報應保持暢通、無誤,並於第一時間,陳報部、次長。 (四)春節期間,除有特殊原因外,各監所首長應留守掌握各項狀況及加強關懷收容人,以安定囚情並因應各種突發狀況。 (五)更生保護會於春節期間應持續結合社會資源,於各監所辦理聯歡、民俗文化劇場等多樣化活動及懇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 (一)加強重大犯罪偵辦 對於春節期間發生之綁票及危害居家安全之重大案件,應主動出擊,嚴加偵辦,檢察官並應即時處理,對於司法警察機關之通訊監察或搜索票聲請,應迅即審核處理,不得延宕,案件如符合羈押要件,應即向法院聲請羈押,並主動到庭陳述。 (二)加強偵辦「黑心食品」、電話詐騙與重大竊盜等犯罪,保障民眾生活安全 春節期間對於影響民眾生活甚鉅之黑心食品、電話詐騙、重大竊盜案件,應深入查辦,黑心食品應主動積極追查來源,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尚未查扣物品流入市面,避免造成民眾生活不安,而春安期間竊盜案發生率甚高,各檢察署除應加強此類案件偵辦外,對重大竊盜犯罪,應依法聲請羈押,以收嚇阻之效。 (三)內勤檢察官受理申告,訊問移送人犯;外勤檢察官處理相驗案件不得延誤。 (四)春節期間,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對於所承辦案件,應注意是否有人犯在押、羈押期間是否將屆滿、是否聲請延押,如欲延押,應即時提出聲請。 (五)提醒民眾提高危機意識,預防被害發生 對春節期間較常發生之各類案件,製作「快樂FUN春節,平安GO新年」之電視插播卡及廣播廣告帶,透過電視及電台強力放送,提高民眾危機意識,預防被害發生。另為減少竊盜案件發生,呼籲民眾注意居家安全,外出時門戶應上鎖或啟動保全裝置,嚴防侵入住宅竊盜犯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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