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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針對南投地檢署執行搜索南投縣政府一案發布新稿澄清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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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94.12.01
根據部分電視及電子媒體報導,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於今(1)日早上,以南投縣縣長候選人林宗男涉嫌工程綁樁為由,持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對南投縣政府縣長辦公室等處採取搜索行動。南投縣長候選人林宗男之妻,及南投縣政府新聞局長事後分別質疑:本案係因同縣另一縣長候選人,逼本部部長對其進行偵辦,並要求在選前48小時,對南投縣政府執行搜索;本案係政治力介力云云。
惟本部自今年6月間持續推動三合一(縣市長、縣市議員及鄉鎮市長)選舉查察賄選工作以來,向來自我嚴格要求,並秉持一貫的行政中立之立場,僅就檢警調政風機關執行查察賄選工作之策略及措施進行規劃及督導,對於任何檢警調機關偵辦中之具體個案,絕對不干預、不介入亦不指導,而由檢警調機關,據蒐獲之客觀事證,依法律之規定,自行決定所應採行之偵辦作為,並一再要求本部所屬檢調政風機關及內政部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於執行查察賄選工作時,應不分黨派、地位、身分及立場,查辦賄選無底線亦無上限,只要有證據即應嚴格查辦到底。再以今年檢警調政風機關執行查察賄選工作之成效而言,執行查緝及起訴之對象,均包括各黨派及陣營,更足徵本部暨所屬檢調政風機關,及內政部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執行查察賄選工作,確係秉公執法,絕無偏執。
另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今日對本案所採行之搜索行動,事先未曾亦不須知會本部,本部事前亦未得悉,更不曾以任何行政力量介入或要求該署偵辦本案。南投縣長候選人林宗男之妻,及南投縣政府新聞局長前述質疑本部及本部部長之言論,全然不實,本部對此甚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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