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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徵選「反賄選標誌標語」競賽活動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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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徵選「反賄選標誌標語」競賽活動得獎名單
一、 得獎名單:
1、 第一名:曾曄鴻
2、 第二名:黃燦雄、洪忠民(共同作品)
3、 第三名:楊素芬
4、 佳作5名:林志煒、何幸枝、陳秀娟、何俊彥、王正欽
二、評選進行方式及流程: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評選。
(一)初審:
1. 94年9月20日開會前先由保護司相關同仁從320件作品中進行初審,挑選出20件作品提送評審小組進行複審。
2. 為避免有遺珠之憾,前開未被初審選上之300件作品,亦同時在會場上展示,經評選小組人員再挑選7件併入複審。
(二)複審:
1. 第一輪:由評選小組從初審入選之27件及未經初選選入之293作品中,各先勾選出16件作品進行複審,並由各評選小組人員勾選之16件作品中選出得票2票以上之作品計24件進行第二輪評選。
2. 第二輪:前開24件作品,再由各評選委員評選出前8名作品。
3. 第三輪:前開8件作品,再由各評選委員評選出前5名作品。
4. 第四輪:前開前5名作品,由各評選委員評選出前3名作品。
(三)決審:
1. 由各評選委員針對前3名作品逐一提出審查意見。
2. 最後以積分總分多寡,評選確定第1、2、3名作品及5名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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