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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因法律制定或修正於九十三年元月起開始實施之重大政策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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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因法律制定或修正於九十三年元月起開始實施之重大政策或措施」如下:
矯正業務:
一、「戒治處分執行條例」修正案業於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經立法院完成三讀程序,將自九十三年元月九日起實施,戒治處分期間修正為至少六個月(原規定為至少三個月)。
二、「監獄行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目前正由立法院審議中,如經通過,性侵害犯罪受刑人診療評估成效不彰者,監獄得檢具相關紀錄及報告,送請檢察官聲請法院宣告強制治療處分(配合刑法修正草案第九十一條之一)。
三、「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目前正由立法院審議中,如經通過,受處分人於保外醫治期間違反應遵守事項者,監督機關得廢止其保外醫治之許可(受刑人部分,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已有明文規定)。
保護業務:
一、針對線上遊戲衍生犯罪增多,設置「遊戲不敗」網站提供資訊及義務律師服務,並結合業者、網咖及玩家共同推動預防工作。
二、規劃推動「社區生活營」計畫,預定九十三年元月在本島各縣市成立示範營,對於問題家庭或問題青少年,輔導其課業並導正其行為,同時預防其犯罪,減少被害。
三、積極推動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之組織變革,強化董事會及各分會運作機制,落實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屬重建其生活之目的。
檢察業務:
於馬祖地區成立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
本部規劃將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馬祖地區成立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此不但是係為配合司法院於馬祖地區設立地方法院,亦係為便利馬祖地區居民之相關司法訴訟業務。成立後之馬祖地檢署由高雄高分檢檢察官鄭文貴出任檢察長職務,並兼辦檢察官之業務,並配有書記官一名、法警二名技工一名及工友一名,其餘人室、會計、統計及政風人員則由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支援。
建立快速偵查終結機制
為縮短偵查作業流程,減少人民奔波往返法院之苦,本部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試辦「輕罪一日OK」的快速偵查終機制,訂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快速終結案件實施要點」,對案情單純之輕微案件,鼓勵輪值內勤之檢察官於訊問時將該案相關案情一次查明,如認調查已完備且事證明確者,得立即將該案偵查終結,並諭知擬處結果。因試辦成效良好,預訂自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實施。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條文將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九日施行,修正後條文僅有初犯與五年內再犯之規定,大幅簡化毒品犯罪之保安處分流程。
前開修正條文為打擊國際犯罪,另有規定有「控制下交付」之查緝毒品之偵查技術,為偵辦跨國際性毒品犯罪,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得由其機關首長提出偵查計劃書,經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之核發偵查指揮書,許可被告、犯罪嫌疑人及毒品入出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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