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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執行黃任中案現場查封,展現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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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新聞稿 九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再施鐵腕,不容民眾漠視政府公權力!
股市聞人黃任中先生積欠十億餘綜合所得稅,經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執行,執行人員清查後發現其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銀行戶頭中亦無任何存款。經傳喚多次並限期履行,惟均以欠稅案件仍在行政訴訟中為由請求暫緩繳納,並言明「如果高等法院判我敗訴,我願意到貴處辦理分期或提供擔保」。但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黃某敗訴後,於昨(六)日召開記者會聲稱「避稅是人民的權利,除非大法官會議認定我違法,否則我一毛錢都不會繳。政府如果要強押我去坐牢,我也不怕」。
消息見報後,台北行政執行處立即決定施以強力執行手段,於今(七)日上午,由處長全程督導,該處林俊旭執行官親自率領執行人員至黃某位於台北市敦化南路之住處,進行現場查封。執行人員至現場後,表明依法查封義務人之財產,一直至下午二時許始完成查封,共計查封黃某所有之秦朝兵馬俑、乾隆親筆字畫等自稱價值數億之十一件古董、字畫。黃某並承諾將於下星期五到該處辦理清償欠稅事宜。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行政執行處此次針對黃姓義務人所為之強制查封動作,無疑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後,陳部長及林署長再三宣示其貫徹國家公權力之決心的具體展現,也對有資力卻拒絕清償,公然挑戰國家公權力之義務人一記當頭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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