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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役男吸食、販賣毒品被捕事件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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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岩灣技能訓練所役男吸食、販賣毒品被捕事件新聞稿 法務部 九十二年十月三十日 查台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替代役男陳盈文於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十五時因其便當遭他人食用,憤而追問毆打替代役男黃麟翔成傷,該所派員查究,發現黃員身上藏有疑似K他命不明粉末一小包,黃員坦承向陳員購買吸食,經該所衛生科初步驗尿檢驗結果,黃員有安非他命反應,陳員則有海洛英、安非他命等反應。 陳員自述曾於休假期間(十月二十六日),因身上藏有大量不同毒品,遭警察查獲併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後交保返所。現經臺灣臺東地檢署偵辦後,因涉販賣與吸食,裁定羈押禁見通信與強制戒治。 陳員原在台灣明德外役監獄服役,因不服管教與同袍互毆,九月初才因人地不宜調到台灣岩灣技能訓練所服役。因該二員已被裁定羈押禁見通信與強制戒治,該所依規定將二員報請停役。 有關矯正機關替代役男之服勤管理本部於八十九年八月十八日以法矯字第0二五四九六號函頒「法務部矯正機關服勤管理要點」通令各矯正機關確實依該要點辦理,該要點規範有役男之服勤機關、專業訓練、職前講習及役男專業輔助性工作、一般性行政工作等等,役男之服勤管理納入各矯正機關之戒護管理系統。另依據法務部戒護區淨化專案與該所服務台管制要點由中央門執勤主管進行檢身,以落實執行戒護區之淨化,並斷絕違禁物品流入戒護區,凡出入戒護區人員,除 部長、法務體系外獲准進入來賓、依法執行公務人員及律師外,對其他人員衣服、鞋帽及攜帶物品,一律實施檢查。 因發生有役男在所內販賣毒品事件,該所近期內將加強收容人尿液檢驗,如查獲所內人員、役男、收容人確有違法情況,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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