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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新聞說明「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及各特別偵查組」預算編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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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行政院九十二年七月一日院臺法字第○九二○○八七一三三號函核定法務部所報「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續推動方案,現行設於二審檢察署之特偵組將移至一審,分別由台北、板橋、台中、台南、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現已成立「檢肅黑金專組」代之,並將一、二審品操良好、優秀幹練之檢察官調任(或調辦事)前揭五地方法院檢察署之「檢肅黑金專組」,專責偵辦掃除黑金案件,並結合原已配置於「檢肅黑金專組」之專業檢察事務官、警、調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組成「檢肅黑金特別偵查組」合署辦公。法務部為因應該項變革及使該部有限之預算資源作最有效運用,避免部分地檢署配置較多預算卻發生較少案件,形成預算資源浪費,或配置較少預算卻發生較多案件,影響業務正常運作,特於該部所屬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所屬九十三年度單位預算統籌編列該署督導及前揭五地檢署辦理查緝掃除黑金等業務相關經費七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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