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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嚴正追究「花蓮車禍動用私刑」相關涉案人事之刑事責任,以維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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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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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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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資料 94.2.16.
一、近日花蓮車禍案件所衍生擅闖醫院帶走肇事者至殯儀館私刑毆打致死之案件,乃屬重大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案件發生之後,引起社會各界震驚,本部所屬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對上開案件已經展開全面偵辦,承辦檢察官針對查緝到案之施暴者,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對尚未到案之施暴者發出拘票,並限制出境。對於此一動用私刑,嚴重破壞社會秩序之不法行為,本部除嚴予譴責外,並且重申將本於毋枉毋縱之精神,嚴正追究相關涉案人事之刑事責任,以維法制。
二、由於本案發生後,部分輿論質疑某些重大刑事案件發生後,檢警因為偵辦案件需要,常帶同被告至犯罪現場模擬,檢警對於被害人家屬當場痛毆被告之行為均未加處理或禁止,形同默許被害人動用私刑,無疑助長私刑處理之風氣。本部認為對此一行之多年的慣例,應予適當糾正,以避免助長被害人家屬藉機動用私刑:
(一)、請各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嚴格禁止檢警人員帶同嫌疑人或被告進行不必要之現場模擬,以杜絕被害人家屬藉機到場對被告施以暴力痛毆;如有任何私刑毆打被告者,承辦檢察官亦應指揮在場員警依現行犯蒐證法辦,絕不姑息縱容私刑暴力此種破壞法律制度之犯罪行為繼續存在。
(二)、如檢警人員確有必要帶同嫌疑人或被告實施現場模擬或履勘時,也應嚴格要求承辦檢警人員秉持偵查不公開原則,事先做好現場之保全維護,嚴禁被告以外之第三人在場,尤其不得洩漏偵查秘密及現場模擬之時間、地點及實施方式,以杜絕類似私刑毆打被告之行為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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