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法務部為建構「無毒空間」,徵選「拒毒標幟」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2061
法務部為發揮全民共同反毒、緝毒功效,特徵求「拒毒標幟」,期透過全面結合社會資源,建構常態性有效而綿密的反毒宣導網絡。相關徵選事宜如下:
一、宗旨:為建構「無毒空間」,將於各營業場所(如八大行業)、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張貼「拒毒標幟」,期將毒品完全趕出家庭、校園、營業場所及社區。
二、徵選期間:即日起至94年5月20日止。
三、稿件形式:應徵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規格如下:
(一)A4(21×29.7公分)單張大小,彩色圖稿,圖幅以不得小於10×10公分為原則。
(二)創作說明:以300字為原則,文字說明設計創作之理念、特色、涵義及象徵意義等。
(三)以郵寄或以電子郵件傳送作品之電子檔及創作說明之文字檔。
四、評選方式及獎勵:由法務部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評選;評選結果入選作品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金依國稅局規定預扣所得稅)。
五、評選標準:主題性40﹪,設計創意40﹪,色彩運用及美感20﹪。
六、權責及運用:
(一)入選作品之著作權及各項權利均歸法務部所有,法務部保有修改之權利,並應同意授權法務部運用印製成海報、旗幟等宣導品,及以圖文、影音等型式運用於媒體、網站或各項公益性法律推廣宣導用途。
(二)應徵之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不得仿冒抄襲,入選作品如經發現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除取消資格,追回獎金外,法律責任由入選者自負。
七、其他相關事宜:1、請以個人名義投稿。2、投稿人請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住址及電子郵件信箱。3、每人可投稿篇幅不限。4、應徵稿件,概不退還。5、應徵者請以郵寄或或以e-mail電子郵件傳送作品電子檔及創作說明文字檔至法務部保護司吳秀華小姐(電子郵件信箱:wsh@mail.moj.gov.tw,聯絡電話:02-23167373;收件地址:台北市中正區100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保護司吳秀華小姐收)。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