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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93年10月份各地檢署貪瀆起訴案件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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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自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52個月以來,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計2506件,起訴人數5997人,查獲貪瀆金額NT$25996301925.26,其中高層簡任以上公務人員有320人(占5.34﹪)、民意代表426人(占7.10﹪)、中層薦任公務人員1165人(占19.43﹪)、基層委任以下公務人員1938人(占32.32﹪)以及一般民眾2148人(占35.82﹪),從比例上分析,中、高層公務人員(薦任職以上)及民意代表合計占總起訴人數的31.87﹪。 二、比較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前後52個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89年7月至93年10月),新收案件計5298件,較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前同期(85年3月至89年6月)之6736件,減少21.35﹪;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起訴件數計2506件,較執行前同期之2441件,增加2.66﹪;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起訴人數計5997人,較執行前同期之5788人增加3.61﹪。顯示「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實施後起訴件數、起訴人數均較實施前有所提昇。 三、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新收貪瀆案件方面,迄至本(93)年10月止52個月,比88年7月至92年10月減少6.08﹪,比87年7月至91年10月減少10.58﹪,比86年7月至90年10月減少16.55﹪。惟起訴件數方面,89年7月以後之52個月,比88年同期增加3.26﹪,比87年同期增加9.34﹪,比86年同期增加4.11﹪。至於起訴人數方面,89年7月以後之52個月,比88年同期增加1.35﹪,比87年同期增加1.37﹪,比86年同期減少4.58﹪,此部份數據顯示貪瀆案件收案件數雖呈現下降趨勢,但起訴件數、起訴人數則均幾較過去同期提升。另該方案自89年7月執行迄今,起訴件數總計2506件,起訴人數5997人,平均每月起訴件數48件、起訴人數115人;較本(10)月份起訴件數21件、起訴人數39人為高。末查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貪瀆案件起訴判決情形,89年7月至93年10月總共起訴5997人,就已判決確定者(不包括不受理判決及其他)1975人中,以圖利罪判決有罪者有107人(占此部分412人之26.0﹪),以非圖利罪判決有罪者有801人(占此部分1245人之64.3﹪),以非貪瀆罪判決有罪者有213人(占此部分318人之67.0﹪),總計判決有罪者達1121人,占上述確定判決1975人之56.8﹪四(定罪率)。而各地檢署貪瀆案件經偵查起訴,判決確定者,則以金門地檢署定罪率100﹪最高,另以基隆地檢署16.7﹪最低(此數據係89年7月1日實施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偵結起訴及起訴後確定判決之統計,不含舊受案件)。 四、分析中央部會與各地方政府所屬公務人員89年7月至93年10月貪瀆起訴人數:中央部會所屬人員被起訴人數1111人,占總起訴人數5997人之18.53﹪;各地方政府所屬人員被起訴人數2547人,占總起訴人數5997人之42.47﹪。若以各部會及縣市政府間被起訴人數比率占貪瀆案件總起訴人數百分比分析,則以財政部3.54﹪、交通部3.80﹪及臺北市政府3.82﹪高雄市政府8.39﹪、臺北縣政府3.44﹪、桃園縣政府3.18﹪等超過3個百分點者較高。 五、以上各類統計資料業置放本部網站「電子公布欄」、「訊息公告」欄內,歡迎自行瀏覽參考並下載運用;若有任何建議,請洽本部政風司(第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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