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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93年12月份各地檢署貪瀆起訴案件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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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自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54個月以來,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起訴案件計2,582件,起訴人數6,169人,查獲貪瀆金額新臺幣26,140,004,290.26元,其中高層簡任以上公務人員有342人(占5.54﹪)、民意代表457人(占7.41﹪)、中層薦任公務人員1,200人(占19.45﹪)、基層委任以下公務人員1,983人(占32.14﹪)以及一般民眾2,187人(占35.45﹪),從比例上分析,中、高層公務人員(薦任職以上)及民意代表合計占總起訴人數的32.40﹪。
二、比較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前後54個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89年7月至93年12月),新收案件計5,460件,較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前同期(85年1月至89年6月)之7,021件,減少22.23﹪;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起訴件數計2,582件,較執行前同期之2,539件,增加1.69﹪;執行「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起訴人數計6,169人,較執行前同期之5,986人增加3.06﹪。顯示「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實施後起訴件數、起訴人數均較實施前有所提昇。
三、全國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新收貪瀆案件方面,迄至93年12月止54個月,比88年7月至92年12月減少6.30﹪,比87年7月至91年12月減少11.06﹪,比86年7月至90年12月減少16.62﹪。起訴件數方面,89年7月以後之54個月,比88年同期減少0.15﹪,比87年同期增加4.70﹪,比86年同期增加3.90﹪。至於起訴人數方面,89年7月以後之54個月,比88年同期減少1.01﹪,比87年同期減少2.25﹪,比86年同期減少4.90﹪,此部份數據顯示貪瀆案件收案件數、起訴件數、起訴人數等各方面數據漸趨持平或下降。另該方案自89年7月執行迄今,起訴件數總計2,582件,起訴人數6,169人,平均每月起訴件數48件、起訴人數114人;本(12)月份起訴件數41件、起訴人數86人均較平均值為低。末查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貪瀆案件起訴判決情形,89年7月至93年12月總共起訴6,169人,就已判決確定者(不包括不受理判決及其他)2,088人中,以圖利罪判決有罪者有111人(占此部分427人之26.0﹪),以非圖利罪判決有罪者有842人(占此部分1,322人之63.7﹪),以非貪瀆罪判決有罪者有225人(占此部分339人之66.4﹪),總計判決有罪者達1,178人,占上述確定判決2,088人之56.4﹪(定罪率)。而各地檢署貪瀆案件經偵查起訴,判決確定者,則以臺東地檢署定罪率90.2﹪最高,另以基隆地檢署15.8﹪最低(此數據係89年7月1日實施掃除黑金行動方案後,偵結起訴及起訴後確定判決之統計,不含舊受案件)。
四、分析中央部會與各地方政府所屬公務人員89年7月至93年12月貪瀆起訴人數:中央部會所屬人員被起訴人數1,155人,占總起訴人數6,169人之18.72﹪;各地方政府所屬人員被起訴人數2,605人,占總起訴人數6,169人之42.23﹪。若以各部會及縣市政府間被起訴人數比率占貪瀆案件總起訴人數百分比分析,則以財政部3.66﹪、交通部3.73﹪及臺北市政府3.79﹪高雄市政府8.15﹪、臺北縣政府3.47﹪、桃園縣政府3.32﹪等超過3個百分點者較高。
五、以上各類統計資料業置放本部網站「電子公布欄」、「訊息公告」欄內,歡迎自行瀏覽參考並下載運用;若有任何建議,請洽本部政風司(第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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