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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說明有關違紀典獄長懲處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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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法務部人事處九十四年八月二日 關於近日「蘋果日報」及「壹週刊」雜誌分別報導高雄監獄典獄長吳賢藏有婚外生子及私用公務車、臺中女子監獄典獄長盛高德與簡○○女士在宿舍過夜等情,本部說明如下: 本部對於同仁之品操,一向非常重視,並有高標準之要求,凡涉及風紀案件,尤其機關首長均予最嚴厲之處分,以肅官箴。吳、盛2位典獄長身為機關首長,未能謹言慎行,以身作則,經本部審慎調查結果,確有分別發生婚外生子、私用公務車及與非配偶之女子在宿舍過夜之情事,於提本部考績委員會審議予以吳典獄長記過二次、盛典獄長一次記一大過。另為端正形象,附帶決議:本部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同仁,應秉持高標準自我要求,廉潔自持、砥礪品操、注意個人生活之單純性,嚴禁有男女不正常往來關係情事發生,尤其各機關首長及單位主管更應以身作則,自我約束,以維本部形象,爾後若有類此違紀情事發生,將從嚴議處。且將轉知本部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同仁確實遵守,以示本部對於類此違紀者,絕無寬容之決心。至於職務調整部分,另案檢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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