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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說明徐維嶽檢察官貪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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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__ 一、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於接獲檢舉徐維嶽檢察官涉犯貪瀆案時,即時行分案調查,並積極搜證,同時亦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共同指揮調查局南部及中部機動組聯合偵辦。先於94年9月3日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徐維嶽住家、徐寶巖、徐寶瑩(徐維嶽大哥及二哥家)、黃雲鶴(徐維嶽岳父家)、先進法律事務所、林續鵬(偵六組組長)、張騏麟( 台中縣政府政風室科員)等十七個處所,並於94年9月5日凌晨6時30分許,同步拘提徐維嶽、徐寶巖等十七人,旋於當晚11時許聲請羈押徐維嶽、徐寶巖、徐寶瑩、李盟惠、張俊彥、劉穎杰、林續鵬、林志貞、張麒麟等9人,並於今日上午10時30分許獲准。全案仍積極偵辦中。又徐維嶽檢察官因案羈押,本部依公務員懲戒法第3條第1款之規定,自羈押之日起停止徐員職務。 二、本部向來對於檢察官之風紀、操守至為重視,前開案件一旦查明確有不法情事者,將依法嚴懲究辦,絕不寬貸。同時本部亦將督促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加快偵辦速度,儘速查明真相,以對社會大眾交待。 三、另正人必先正己,對於檢察官風紀、操守之監督,本部政風司已經成立「政風特蒐組」積極主動蒐報情資,本部並積極推動檢察體系本身肅貪計劃,於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正己專案」。正己專案將結合本部政風司之「政風特蒐組」進行積極查察,以有效整頓司法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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