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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承先啟後 開創新紀元(法務部第1000次部務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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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年7月1日政府為健全司法制度,釐清司法權與行政權之分際,實施審檢分隸,將原隸屬於司法行政部之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改隸於司法院,並將司法行政部改制為法務部,除原掌理之檢察、監所行政外,並增加司法保護及行政院之法律事務,仍隸屬於行政院迄今。另於81年9月16日設置政風司,法務部成為掌理全國政風業務之主管機關。
法務部成立後,歷經李前部長元簇(67年6月-73年6月)、施前部長啟揚(73年6月-77年7月)、蕭前部長天讚(77年7月-78年10月)、呂前部長有文(78年10月-82年2月)、馬前部長英九(82年2月-85年6月)、廖前部長正豪(85年6月-87年7月)、城前部長仲模(87年7月-88年2月)、葉前部長金鳳(88年2月-89年5月)及陳前部長定南(89年5月-94年1月)等9位部長,歷任部長在部務之擘劃與推展上均建樹良多。本部第1次部務會報係於李前部長元簇任內召開,第500次部務會報係於82年4月7日馬前部長英九任內舉行,今(3月30日)天適逢召開本部第1000次部務會報,特舉行儀式,以示承先啟後,再創新局。
施部長茂林於今(94)年2月1日上任以來,秉持「凝聚核心共識、發揮團隊績效」之目標,並全方位推動法務工作,增進民眾信賴度,以期創造更佳成績。本部未來努力方向為:
一、法制方面
積極推動「政府資訊公開法」草案、「民法」物權篇、親屬篇修正
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完成立法,並宣導「行
政罰法」。
二、檢調方面
1、持續掃除黑金任務及強力查緝賄選,務使政治清明、選風改
善,真正達成民主法治國家的目標。
2、結合檢、警、調力量強力偵辦下列案件:
(1)攸關人民對政府期待與信賴之犯罪。
(2)破壞社會公義與公平性之犯罪。
(3)影響民主法治健全發展之犯罪。
(4)影響日常生活安全與安寧之犯罪。
(5)影響國家形象之案件。
3、查緝金融及經濟犯罪,維護社會公義與公平。
4、推展國際刑事司法互助,與外國建立合作緝毒、防制洗錢、查
緝犯罪之有效管道,提升我國國際形象。
5、精進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之在職訓練,推動法學教育改革,並
研究建立「政府律師制度」。
三、矯正方面
結合地方做好敦親睦鄰工作;籌設「超高度安全管理監獄」;推動
收容人全面納入全民健康保險;規劃籌設愛滋病收容人收容專區及
北區醫療專區;研擬建立受戒治人本土處遇模式;強化矯正與更生
保護工作之銜接。
四、司法保護方面
強化與各民間團體之溝通合作,創新辦理反毒宣導工作;落實推動
更生保護業務;提升觀護業務專業化,繼續推展「社區生活營」計
畫。
五、政風方面
提升政風人員士氣,加強政風同仁專業知能,並建立地區聯繫中
心,結合「檢察、調查、政風」三角力量,發揮本部統合戰力;成
立「我爆料—廉政檢舉專線」,鼓勵民眾勇於出面具名檢舉貪瀆不
法。
歷任部長大事記
李部長元簇(67年6月—月73年6月)
69年7月 審檢分隸,司法行政部改制法務部
70年1月 高考增列觀護人類科,於地方法院檢察署設置觀護人,專責辦理保護管束工作
70年7月 成立臺灣桃園、高雄及彰化少年輔育院
施部長啟揚(73年6月—77年7月)
75年6月 啟用刑案資訊管理系統
76年8月 成立臺灣自強外役監獄
76年9月 開放收容人電話接見
77年4月 辦理77年罪犯減刑釋放業務
蕭部長天讚(77年7月—78年10月)
77年8月 推展榮譽教誨師制度,訂頒延聘要點
77年9月 成立臺灣臺中監獄草屯精神病患專業分監
77年7-78年10月 全面推展更生保護業務
呂部長有文(78年10月—82年2月)
79年10月 成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法醫中心」
80年1月 辦理80年罪犯減刑釋放業務
81年7月 通過「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9月設置政風司,為掌理全國政風業務之主管單位
馬部長英九(82年2月—85年6月)
82年7月 通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82年8月 有條件開放收容人菸禁,並鼓勵收容人戒菸
88年3月 強力偵辦縣市正副議長選舉賄選案件
83年6月 召開第一次「全國反毒會議」
84年10、11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羈押權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本部以關係機關身分,由馬部長英九率領相關代表出席。司法院並於84年12月22日針對羈押權釋憲案作成釋字第392號解釋
廖部長正豪(85年6月—87年7月)
85年8月 執行「治平、迅雷專案」,將台北四海幫蔡冠倫等幫派份子解送至台東看守所綠島分舍
85年10月 制定公布「洗錢防制法」
86年5月 啟用本部全球資訊網
87年5月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公布實施
87年5月 修正公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除將原「肅清煙毒條例」改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外,並修正其全部條文
城部長仲模(87年7月—88年2月)
87年11月 指示各地檢署成立「偵辦破壞國土執行小組」,從嚴偵辦破壞國土案件
88年1月 三讀通過「行政程序法」及「行政執行法」
87年7月-88年2月 開辦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
深耕密植民主法治教育
葉部長金鳳(88年2月—89年5月)
88年7月 制定公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88年9月 發生九二一地震,傷亡慘重,指示所屬各地檢署迅速辦理相驗,儘速偵辦工程弊案,追究相關業者刑事責任
89年1月 成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陳部長定南(89年5月—94年1月)
89年7月 陳報行政院核定「掃除黑金行動方案」,於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成立「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全力掃除黑金
90年12月 執行第五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受倫敦金融時報評為台灣「有史以來最乾淨的選舉」
91年1月 立法院審議通過「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草案」後,於同年3月26日與美國在華府正式簽訂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92年1月 推動更生保護會組識變革,全面改選董監事
92年9月 實施刑事訴訟法新制,全面實施檢察官全程到庭實行公訴
93年1月 推動社區生活營計畫,落實高關懷學生預防犯罪工作
93年4月 最高法院檢察署成立「查緝電話詐欺恐嚇督導小組」,結合各相關部會全面掃蕩電話詐欺恐嚇集團犯罪
93年10月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由陳部長定南率領相關代表出席。司法院並於93年12月15日針對真調會條例釋憲案作成釋字第585號解釋
94年1月 修正公布「中華民國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行政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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