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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華航空難事件中未尋獲罹難者屍體是否發給死亡證明,法務部研擬之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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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華航空難事件中未尋獲罹難者屍體之情形,是否發給死亡證明一案,本部研擬之處理意見如下: 一、目前政府仍在積極搜救中,並不放棄任何可能的搜救機會,對於迄今仍未尋獲之罹難者屍體,也將盡最大努力搜尋,並全力給予罹難者家屬必要之各項協助。 二、如經政府及各界全力搜尋後,仍無法搜獲罹難者屍體者,檢察官依據本案其他罹難者屍體相驗所得證據,並經其他適當調查,足認該人確有搭乘該失事班機並落海,而無生還可能者,可予以認定其已經死亡,在所有打撈搜救工作完成後,只要罹難者家屬向檢察官提出聲請,檢察官即得依職權出具死亡證明。 三、有關上開死亡證明之核發作業,澎湖地檢署將會於所有打撈搜救工作全部結束後受理辦理,法務部將會於近期內統一公告相關聲請程序及配合事項,並協請相關機關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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