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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針對某晚報報導「掃黑金 一直轄市長遭鎖定」一事發佈新聞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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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針對今日某晚報報導「掃黑金 一直轄市長遭鎖定」一事,提出澄清如下: 法務部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在陳部長就職二週年之施政記者會中,所提供「掃除黑金案件績效」之統計資料,係就該部截至九十一年五月十日止,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所受理之「黑金」案件(係以被訴罪名作為判斷是否黑金案件),對外界說明各檢察機關辦理之情形,其中有關各級民意代表及民選首長被起訴、判決及偵辦情形,係法務部於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依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所陳報涉訟人之身分、職業、人數予以綜整,而其中偵查中之個案部分,因案件來源不一,不論告訴、告發或移送之案件,檢察機關基於職責,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均必須分案辦理,但並非即媒體所稱之「鎖定」某特定人,至檢察機關所受理之案件,仍須俟檢察官詳為偵查蒐證後,始得確定被告是否涉有犯罪嫌疑,在檢察官尚未偵查終結前,請外界不要就上開統計資料予以不必要之揣測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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