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法務部函檢調機關嚴厲查緝「神奇魔菇」毒品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472
目前坊間所稱之「神奇魔菇」,經查其含有西洛西賓(Psilocybine)、裸頭草辛(Psilocine)等成分,該成分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八十七年五月二十日公布施行後,即經行政院公告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法務部為防制此類毒品之氾濫,已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函請所屬各級檢察機關統合警、憲、調查、海巡等單位加強查緝市面上所稱之「神奇魔菇」,並追查毒品來源。 查神奇魔菇所含之西洛西賓、裸頭草辛等第二級毒品成分,與前所流行之LSD(麥角二乙胺、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即俗稱一粒沙、ELISA、搖腳丸)成份類似,是強烈的中樞神經幻覺劑,無嗅、稍帶苦味之白色結晶體。使用者生理上會有瞳孔放大,體溫、心跳及血壓上升、口乾、震顫、噁心、嘔吐、頭痛等現象;情緒及心理上產生欣快感、判斷力混淆、失去方向感及脫離現實感、錯覺及幻覺,感覺異常發生。許多濫用者係因判斷力混淆、幻覺及脫離現實感,因而對自身行為安全掉以輕心,造成意外傷害甚至死亡。法務部在此要呼籲,施用「神奇魔菇」不僅會造成個人身體、生命之傷害。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之規定更要科以刑責,民眾不要輕易嘗試,以免以身試法。 由於神奇魔菇所含之西洛西賓、裸頭草辛等成分,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二項之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規定,禁止製造、販賣、運輸(第四條第二項)、轉讓(第八條第二項)、施用(第十條第二項)、持有(第十一條第二項)第二級毒品,違者科以刑事責任,法務部除已函請所屬各級檢察機關積極統合轄區之警、憲、調查、海巡等司法警察單位加強查緝,並追查毒品之來源外,也呼籲一般民眾不要身試法,任意持有、吸食或販賣,檢調機關將以嚴厲查緝行動務期斷絕此類毒品之供給,以還給人民一個純淨無毒的空間。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