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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行政院游院長巡視法務部聽取簡報裁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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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聽了簡報,對於陳部長接掌法務部以來,致力健全法制基礎、提升檢察功能、推動獄政革新、增進保護措施及強化政風工作等各項業務,著有績效,尤其最近二次選舉全力投入查察賄選工作,獲得各界肯定,在此要再度表示嘉勉,同時,藉此機會提出以下幾點與大家共勉: 一、掃除黑金、查察賄選是新政府對全民的承諾,一定要貫徹執行到底,從去年立法委員暨縣市長選舉到今年初縣市議員暨鄉鎮市長選舉,對於所受理的賄選案件,請法務部持續督導各地方法院檢察署統合轄區檢、警、調人員嚴偵速辦,絕不可鬆手;同時,對於未來各項選舉的查賄工作,也應事先縝密規劃部署,精進查賄技巧,俾有效杜絕賄選,淨化選風。 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及第一百六十三條等修正條文已於一月十七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檢察官更要審慎起訴並落實舉證責任。由於該法未設「日出條款」,所以新制並無施行的緩衝期,勢必造成實務面的衝擊,希望法務部能克服萬難,在「恪遵程序正義」及「保障人權」前提之下,加強執法人員的教育訓練、落實檢察官全程蒞庭舉證,以符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期許,並為我國司法制度樹立良好典範。 三、目前行政機關未以法律規定或未以法律明列其授權依據所定命令,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規定,若未於今年底前循立法程序解決,將失其效力。為確保依法行政及增進人民對行政的信賴,除已責成本院法規委員會研擬作業規定,分行各機關辦理外,希望法務部本於行政院法律事務主管機關的立場,能積極協助各部會檢討修正相關法律,俾能如期完成。 四、為貫徹 總統主張的「人權立國」政策,行政院已成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積極研擬各項措施,有關法務部所擬「國家人權委員會調查權行使法」草案等相關法案,應儘速完成立法。 五、去(九十)年甫成立的十二個行政執行處,專責辦理行政機關移送的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事件,成效良好,展現政府執行公權力的決心,對於各項執行業務應賡續落實推動,樹立執法威信。至有關建立行政執行的績效獎金制度問題,若不涉及法律的修正,可照法務部意見辦理。另有關所有行政機關績效獎金制度的建立問題,請研考會配合相關機關研議。 六、有關獄政管理方面,最近仍有受刑人脫逃事件發生,顯示監獄人犯的戒護尚待加強。去年十二月間立法院已三讀通過「監獄組織通則」等三項相關法案,不僅提高監獄管理人員的官職等,並增設必要的單位,對於提升工作士氣與人員素質當有所助益,法務部應嚴格督促全體獄政人員落實執行各項戒護工作,全面強化監所的安全管理。 七、至報告中所提檢討修正「法務部檢察、矯正、政風、司法官、矯正人員訓練及調查業務未來五年推展需求總方案」及「檢察機關未來五年推展業務需求方案」,增加檢察機關人力、觀護人員額及資訊專業人員等各項意見,請法務部先行會商相關機關研提具體建議,循行政程序報院,行政院會優予考量。 八、法治教育有待加強,請法務部積極規劃各項加強措施,必要時,本院將協調教育部配合辦理。 九、關於成立﹁法務部廉政署﹂問題,本院將協調立法院儘速完成﹁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條例﹂草案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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