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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陳部長召開記者會表達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政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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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陳部長於本(二十)日上午十二時就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召開記者說明會並發布新聞稿,表達法務部之政策立場,相關新聞稿內容如下:
一、司法改革是院檢共同的責任,法務部在法律沒有修正前,已經推動台北、士林、苗栗地檢署實施公訴檢察官全程蒞庭,負實質舉證責任,但實施一年多來,司法院始終無法解決全程蒞庭所造成的困難和問題,始終以人力為藉口,不能實施集中審理,不能落實真正合議制審判,院方不能只要求檢察官全程到庭,審判長、陪席法官卻不全程到庭,我們呼籲司法院要做誠實負責任的司法改革者。
二、此次刑事訴訟法的重大變革,事涉人民權利關係重大,且對法官、檢察官職權變動有深遠影響,不能只修正二個條文,不管其他配套措施,政府的決策應該要妥慎周延,應提出全套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送到立法院公開討論,不能為獲取廉價的改革聲名,而草率修法。
三、目前全國地檢署檢察官總人數為六八七人,全國地院辦理刑事案件之法官總人數為五九七人(司法院雖聲稱為四二○人,因係未包含實際辦理刑案之少年、簡易、交通法庭法官人數之故),檢察官人數僅為辦理刑事案件法官人數之一.一五倍,遠低於美國、新加坡等國之比例,上開二國之檢察官均只負責公訴,我國檢察官須負責偵查、實行公訴及執行確定判決,如比照美國檢察官與刑事庭法官人數之最低倍數即三倍計算,我國地檢署檢察官之合理人力應為一七九一人,目前尚缺一一○四人,人力仍亟須補充,才能有效實施公訴及兼顧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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