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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說明地檢署對事證明確賄選案件應速偵速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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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立法委員暨九十年縣市長選舉查察已在各地檢察官指揮警察及調查人員積極展開偵辦中,迄九十年十一月八日為止,檢察機關總共受理賄選案件九五四件、一、0六九人,其中已有三件、十二人起訴。
陳部長於本(九)日上午在臺北縣板橋市後埔國民小學反賄選宣導大會上,係回應媒體記者詢及選前起訴賄選案件十件是否可能時,因依上次(八十七年)立法委員選舉時檢察機關受理一、一八七件中,已起訴六十六件,而本次選舉尚未結束,在檢察、警察及調查人員通力合作及大幅放寬檢舉賄選獎金等條件配合之下,陳部長才有對本次查賄之具體成效作較樂觀之預期,稱選舉前起訴十件應屬合理等語。至於實際會有多少件賄選案件在選舉前為檢察官起訴,仍須視具體個案之蒐證程度而定,法務部不能也不會對檢察官要求在選前一定要起訴多少件案件,但希望各地檢署對於事證已經明確之賄選案件,要速偵速結,如能在選前起訴,定能發揮更有效的嚇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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