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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召開記者會具體回應檢改會所提六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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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九十年四月三十日 對於檢改會於昨日(四月二十九日)針對此次檢察長調動一事,向法務部所提出之六點建議,法務部表示非常歡迎與檢察官做理性的對談,並針對前開六點建議,提出具體回應如下: 一、 檢察官是司法官,不是行政官,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及其身分職務的保障,應透過法律予以明定,這是法務部始終的堅持,法務部並將竭盡一切所能推動相關立法,以確認檢察官的司法官屬性,用以確保檢察權的中立行使。 二、 法務部全力支持檢察官不分黨派、身分及地位,全力掃除黑金,並傾全力為檢察官排除所有外部不當的壓力及政治力的干預,維護檢察權的外部獨立。只要確實掌握證據,合乎程序正義,檢察官完全可以放手辦案。 三、 法務部完全認同應建立合理的檢察長遴選制度,並遴任勇於任事之人擔任檢察長,事實上法務部目前也已朝此方向規劃實施。本次的檢察長調動,有五個檢察長空缺待派補,法務部已組成了「一、二審檢察長遴選諮詢委員會」,該委員會除檢察官外,尚有律師、學者及監察院代表等,廣納各界人士參與,且由部長親自主持,已有充分民主化之遴選諮詢機制。未來此項機制是否再予修正或調整,使其亦具有一定之評鑑功能,都是可以討論的方向,法務部願意多聽取所有檢察官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後,再研議修正。 四、 有關特偵組的改造或精簡,法務部認為只要能使掃除黑金的績效更好、打擊犯罪的組合更有戰鬥力,並符合法律規定的意見,都可以考慮;目前一、二審檢察官之間對特偵組的運作有許多不同意見,法務部將邀集檢察官代表會商,化異求同,求取共識,使掃除黑金的編組能發揮最大的功能。 五、 法務部對檢察官的在職教育訓練極為重視,今年已訂頒「檢察官公假在職研究訓練實施要點」,提供每位檢察官最少二年一次一個月的公假在職研究訓練機會,不但與國內大學(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簽約合作,並與各政府機關合作提供檢察官在職研習機會,更進一步與日本、新加坡進行在職訓練的交流計畫,今年起將分二梯次遴派檢察官赴新加坡及日本見習檢察實務及刑事訴訟程序,以提昇檢察官的專業能力。 六、 部長非常樂意聽取各界的意見作為各項施政的參考,法務部與基層檢察官之間的溝通管道也十分暢通,不論是透過本部提供的部長電子郵件信箱、網路檢察官論壇,或隨時以電話、傳真,都可以直接向法務部反應意見,部長也很願意親自與檢察官面對面溝通,相信只要有充分的溝通,應該可以讓各界更了解法務部的政策,避免檢察官及外界的誤解,並促進法務部各項施政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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