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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各行政執行處遴選駕駛、技工及工友,符合資格者請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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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台北等十二個行政執行處即日起至二月十日止,遴選駕駛十一名、技工十一名、工友十六名。凡經各縣市社政主管機關登記在案之低收入戶或遭有重大變故之家庭,合於該署規定之條件者,均可檢附社政主管機關推薦函或證明書,填寫資料表後逕向該署報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十二個行政執行處已於今(九十)年於一月一日成立,各行政執行處所需駕駛、技工及工友共計三十八名。除依政府政策於國民大會組織調整後,有意願轉僱之現職人員可報名外;法務部陳部長定南曾於該部部務會報中指示:「爾後如有司機、技工及工友出缺時,應保留予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或慘遭重大變故,以致生計陷入困境之家庭,以具體落實政府照顧弱勢族群之政策。」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十二個行政執行處包括:台北、板橋、桃園、新竹、臺中、彰化、嘉義、臺南、高雄、屏東、花蓮及宜蘭,幅員遍及全省。新僱工友、技工及駕駛除需於報名時檢附前述推薦函或證明文件(報名截止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送)外,其他共同應具備之條件為:國小以上畢業、思想純正、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年滿十六歲以上五十歲(退除役官兵轉業者可至五十五歲)以下、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工作者,均可報名。至於技工,除上述條件外,尚須具備經考驗合格之技術專長;駕駛則需具備職業小客車駕照。 該署於二月十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有關訊息可電洽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或於該署網站www.tpk.moj.gov.tw查詢,報名表請向各地社政主管機關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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