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新聞發布
台高檢署召開『九十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北區座談會』,法務部陳部長重申政府查賄決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1347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為加強辦理明(九十)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工作,提昇執行成效,本署奉最高法院檢察署指示於八十九年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假三軍軍官俱樂部召開﹁九十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北區座談會﹂,除召集本署訴訟轄區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警察機關首長及相關人員與會外,為彙集來自各層面之意見,同時邀請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人員及農、漁會代表參加。並蒙法務部陳部長及最高法院檢察署盧檢察總長親臨訓示。
本次會議各與會機關提案,計有中心議題一則,一般提案五則,針對(一)加強選舉犯罪情資之蒐集(二)防範金錢、暴力介入選舉(三)加強對﹁招待旅遊﹂、﹁集體旅遊﹂掌握選票之查察(四)加強發掘、破解選舉犯罪之新花招(五)強化查察組織(六)獎勵有功人員以提振查賄士氣(七)強化宣導工作七項重點進行討論,均獲致結論,送交檢、調、警及有關機關辦理。
陳部長於會中除轉達陳總統及行政院張院長的關心及慰問之意,並重申查察賄選的決心,語重心長地指出,掃除黑金由查察賄選開始,農、漁會選舉是地方黑金之溫床,而明年農、漁會選舉更攸關明年年底立法委員及縣、市長之選舉,極具重要性,不可等閒視之,並剴切指示檢、調、警機關應摒除本位主義,改被動為主動,做好此次查察賄選工作。部長及最高法院檢察署盧檢察總長重要提示如下:
部長提示:
一、為遏止跨縣市賄選犯罪發生,請各檢、警、調及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通力合作,隨時提供選舉相關賄選情資,各檢察署檢察官應主動出擊,並深入分析研判各項情資,有效掌握選情。
二、轉達行政院張院長指示,重申政府查察賄選之決心,全力查辦賄選,請警政署、調查局對查察賄選相關辦案人員從優敘獎。部長並希望各縣市政府儘可能提供檢舉獎金,會後將拜訪各縣、市政府,並請協助配合。
三、各檢察署檢察官應化被動為主動,成立專組辦案,查賄行動必須把握時效,儘速主動出擊。並請各檢察署於選前加強查察賄選宣導,於事先對候選人及各樁腳,作好道德勸說,部長明日起由北到南,將分別拜訪各縣、市政府請求支持法務部查察賄選作為,亦請各檢察官結合各警、調人員拜訪各候選人及樁腳,希望能在今(八十九)年十二月底前完成。
四、請高檢署就各分區查察賄選座談會之決議予以彙整,並分別函送各檢察署做為查察賄選之參考。
五、各檢察署檢察官於選舉查察時,因辦案需要可依相關法律規定,本於職權可直接向各農、漁相關單位調取資料。
六、期望本次查察賄選能開創新紀元,建立新的查察賄選及辦案模式,以作為各機關選舉查察各項工作重要考評參考。
最高檢察署盧總長轉達行政院張院長指示:
一、行政院今日正式核定修正「鼓勵檢舉賄選要點」,有關給予檢舉人檢舉賄選獎金部分,已修正將檢舉農、漁會賄選納入,並分別依情況,發給最高新台幣二百萬元不等之獎金。
二、本次選舉,除調查單位配合協助外,內政部警政署亦全力投入查察賄選工作,警政署並已訂定查察賄選獎懲規定,以鼓勵警察人員支援查察工作。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