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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法務部澄清有關『選罷法排黑條款毫無效果』之不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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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新聞稿
針對今日(十一月廿四日)有某些報紙登載,陳部長表示選罷法排黑條款毫無效果一節,陳部長表示:經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的法案,各部會都必須全力促使早日通過。「經過感訓或服刑期滿者,十年內不得參選公職」的選罷法排黑條款,已經行政院院會通過,法務部自當盡全力請立法委員支持行政院的版本。
查昨日(十一月廿三日)監察院就黑道介入公共工程等問題,約詢相關部會首長及官員,陳部長於報告時曾提及有多位立法委員向其表達:公職人員選罷法排黑條款|「經過感訓或服刑期滿者,十年內不得參選公職」之規定,沒多大效果,因為感訓回來的十年內,需要「生聚教訓」、「恢復元氣」,這些人根本不具有參選條件;而目前在台面上活動有黑道背景的公職人員,也都已超過感訓或服刑期滿十年的期限……云云。上述這些話純粹是轉述立委之語供監委參考,並非表達法務部的立場,一些記者未能詳察,以致報導偏差,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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