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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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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讀者投書媒體《法務部要求檢警嚴辦武漢肺炎台商違法行為,暴露兩大問題》,本部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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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從未針對個案如何偵辦下達任何指令,而係為使防疫沒有漏洞,基於刑事政策主管機關立場,本於司法行政監督權責,通案性要求各檢察機關,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積極與警政、衛政機關通力合作,嚴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之相關行為,並非行使個案指令權。基於政府一體,各部會應當通力合作,法務部本於職權積極協助衛政機關各項防疫工作,共同防堵疫情蔓延,責無旁貸主動告知全國民眾防疫相關法律,並呼籲罹患武漢肺炎民眾,應確實遵行主管機關防疫指示,同時說明違反者之行政罰則及可能構成之刑事責任,讓民眾對自身權益能夠充分了解及有所依循。顯見法務部係與民眾站在一起,共同守護國人健康。

至於論者稱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法律要件過於嚴格、不罰未遂等情,應由該法之主管機關基於專業及立法政策考量研議,送請立法院審議。隨時代演進及全球交通發達,各種傳染病疫情擴散方式已非昔比,若認該法條有檢討修正之必要,法務部亦將基於共同防疫之一貫態度,尊重及配合主管機關進行相關修法,以完善相關法制。

值此防止武漢肺炎蔓延的非常時期,法務部也再次呼籲全體國民,應共同配合防疫,做好自我防護並全力遵照衛生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以免觸法,唯有政府民眾齊心,才能確實阻絕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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