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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外交,再傳佳音臺巴拉圭司法互助條約完成簽署 兩國元首見證深化司法合作打擊跨境犯罪新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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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拉圭共和國與我國自1957年建交以來,近70年來邦誼篤睦,長期在各領域密切合作。為加強鞏固兩國法制合作,建立我國與南美洲國家間司法合作典範,宣示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的決心,115年5月8日於賴總統與巴國元首貝尼亞(Santiago Peña Palacios)總統共同見證下,在總統府由本部鄭部長銘謙與巴國外交部長拉米雷斯(Rubén Ramírez)大使,完成「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簽署。

 

      本條約歷經3年磋商,終在本部、外交部及我國駐巴拉圭共和國大使館同仁努力與巴國支持下,雙方達成簽署共識。臺巴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生效後,兩國將可在刑事偵查、起訴、犯罪防制及相關刑事司法程序中,相互提供證據、確認人之所在、協助文書送達、執行搜索、扣押、勘驗物品及處所、凍結、沒收及執行罰金,與其他不違反國內法律規定下之協助;雙方更可透過視訊進行證人之遠距訊問,並准許請求方之人員於訊問證人時在場,及依受請求方同意之方式訊問證人。臺巴兩國以科技方式協助進行犯罪偵查及審判之司法互助,將大幅縮減跨境取證耗費之勞力、時間及費用,達成共同打擊跨境(國)犯罪及提升定罪率之目的。

   

      本部近年來積極進行司法外交,本條約為我國簽署第17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協議),亦為我國與南美洲邦交國首次簽署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協議)。此彰顯臺巴間穩固之邦誼,更展現兩國齊力對抗電信詐欺、毒品、人口販運等重大組織型跨境犯罪的決心。本條約除深化雙邊司法互助及合作,強化打擊犯罪效能,更是拓展我國與南美洲國家間司法互助合作關係,宣示打擊犯罪無國界之決心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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