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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調增紀錄書記官增支專業加給 肯定第一線司法同仁的專業與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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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肯定書記官長期以來在司法實務工作中所付出的專業與辛勞,本部自108年起著手研議調增書記官增支專業加給,鄭部長上任後指示積極爭取書記官待遇,經數次申覆與說明,終獲行政院於本(115)年3月4日核定同意調增,調增數額參照86年修正迄今軍公教員工待遇累進調幅約29.15%,由新臺幣(下同)4,700元調增至6,070元,並自本年3月1日起生效。
書記官(各級法院、檢察機關及行政執行機關)是司法系統的第一線工作者,負責記錄行政業務,是審判、偵辦及執行業務工作中重要的一環,工作內容涉及必須嚴格執行的細節及程序,更需運用司法實務經驗及法律專業知識確保案件進度。又86年迄今新增重大業務如戒癮治療、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通報機制、執行暫時安置作業及打詐法制等,致書記官受理案件量逐年成長,自86年平均每位1,332件成長至113年3,803件,惟近5年書記官類科提缺報到率由66.20%降至56.58%,離職率由1.82%升至3.94%,已嚴重影響書記官人力甄補。為利留才攬才,且基於書記官增支專業加給已28年未調整,爰經本部會商司法院後向行政院提出調增案並終獲同意核定。鄭部長感謝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等機關與立法院諸多委員對本案的支持及協助。
另為因應近年案件量逐年增加,本部同時自源頭檢討業務減量,及導入AI與數位工具輔助作業,期透過運用科技化、自動化及流程簡化等方式改善書記官工作負荷。鄭部長亦請各檢察機關首長持續關懷基層書記官同仁,營造尊重專業、彼此支持的友善職場環境,並做書記官同仁的堅實後盾,共同守護司法品質與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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