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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本部積極爭取相關資源,持續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作為全體檢察官堅強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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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肩負犯罪偵查、捍衛司法正義之責,面對近年來與日俱增之刑事案件、犯罪手法日新月異之偵查挑戰,及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監督法院裁判之任務,工作負擔日益沉重。本部對於此一問題至為重視,自蔡部長107年上任以來,即不斷爭取人力,向行政院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規劃分4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 6年核增897人,迄至114年本部所屬檢察機關員額將達6,613人,更積極研修法制並實施各項改善方案,以紓減工作負荷,並改善檢察官工作環境,相關策進作為說明如下:

  1. 112年爭取100名檢察官助理後,續於今年爭取增聘150名檢察官助理詐欺犯罪猖獗,本部所屬檢察官為落實行政院打詐綱領之懲詐策略,競競業業堅守工作岡位,確保國人財產案件。惟詐欺案件攀升為各地檢署刑案第一位,本部為使檢察官專注於偵辦集團性、組織性之重大案件,厚實偵查團隊量能,已爭取100名檢察官助理,各地檢署運用迄今有相當助益及成效。本部因而再爭取於今年度增聘150名檢察官助理,待行政院核准增額進用後,此一批生力軍將更能有效緩解檢察官工作負擔。
  2. 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為提高辦案品質,及加強對於法院裁判監督,並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實有必要比照法官助理模式,增設常態化襄助檢察官處理內部事務性工作之檢察官助理。本部前已擬具法院組織法第66條之5、第73條修正草案,於1121117日函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研商,並於11325日函覆行政院人事總處補充相關資料,積極向司法院、行政院人事總處、主計總處說明,並與朝野立法委員溝通修法之必要性及迫切性,期能儘速完成修法,以使檢察官助理制度化。
  3. 推動全國被告總歸戶計畫,建立有效追訴犯罪及減少偵查成本之偵查制度為避免同一被告帳戶、帳號或門號之詐欺案件重複移送偵查,推動全國被告總歸戶計畫,以單一被告為移送基準,相關被害人應歸戶至被告戶籍地司法警察機關統一調查並進行後續移送。另為落實總歸戶計畫,本部已於113年1月5日將移退移歸之配套措施通函各級檢察署正式於113年2月1日施行,使同一被告單純提供帳戶、帳號、門號之幫助詐欺案件歸戶在同一案件偵查。臺灣高等檢察署並已於113年2月27日召開詐欺總歸戶研商會議,滾動式檢討運作情形,以達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減少重複調查之目標。
  4. 發展檢察官AI智慧輔助系統,減輕檢察官工作負擔強化與司法警察機關數位資料之介接,自動解析筆錄內容,產製人頭戶詐欺被害人遭詐騙附表,自動辨識數位卷證,產製發查核退建議,減輕檢察官重複性及機械性工作負荷,日前已於1121016日至1122日在桃園地檢署及臺中地檢署試辦書類及附表產製功能,113年規劃於臺北地檢署及新北地檢署擴大試辦。
  5. 精進實施各項改善方案,減輕檢察官負擔本部針對檢察機關工作負擔增加之情況,持續精進實施之各項改善方案,包含推行「立案審查中心」及「試行調解中心」等任務編組;改革再議制度,避免案件重複發回;頒布不起訴處分書之簡化格式;偵查中運用調解、修復式司法、醫療調處制度;推行輕微案件內勤人犯以遠距視訊解送等措施;精簡查扣字分案及結案規定等,亦將於36日召開113年度第1次檢察長業務座談會,就各項精進方案廣泛蒐集意見,再由本部之「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研議小組」深入研議,以減輕檢察官工作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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