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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查嚴辦選舉賭盤,確保選舉公平性 賭盤潛藏詐騙陷阱,民眾應小心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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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今(113)年二合一選舉投票日逐漸接近,選情激烈程度更加白熱化,各地選舉賭盤查獲情形大幅增加,顯見選舉賭盤對於選舉影響程度日益加劇,再加上各查察機關近來查獲許多詐欺集團假冒開設選舉賭盤,誘使不知情民眾投注,造成民眾嚴重財物損失,本部為斷絕選舉賭盤效應,並避免民眾遭詐騙集團所虛設選舉賭盤詐騙,採取以下具體作為:

一、斷絕賭盤效應,為查察選舉綱領三項強韌策略之一
本部督導所屬各級檢察機關結合所有查察機關,嚴查各類妨害選舉不法行為,因應本次選舉特性,提出三項強韌策略:阻絕境外勢力、斷絕賭盤效應、杜絕假訊息干擾。其中選舉賭盤在選舉接近投票日前,選情激烈情況下,更應慎防境外勢力或有心人士,透過操縱賭盤賠率,引誘民眾投票支持特定候選人,或是製造候選人聲勢高低不實假象,更可能藉此操作棄保效應,嚴重影響選舉結果。因此,在選舉投票日前最後階段,所有查察機關應嚴防選舉賭盤,採取陸戰及空戰並行,斬斷選舉賭盤寄生之管道及金流,澈底刨除所有潛藏選舉賭盤,維護選舉公正性。

二、修法提高刑責,加重處罰選舉賭盤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於去(112)年6月9日修正公布,兩部選罷法同時增訂並提高經營選舉賭盤及下賭簽注者之刑責。以往對於參與選舉賭盤之經營者及賭客處罰,只能依照刑法第266條、第268條等規定,對於賭客處新臺幣(下同)5萬元以下罰金、對經營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次兩部選罷法同時增訂並提高刑責,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8條之1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3條之1等規定,對於賭客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對經營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透過加重刑責,遏止選舉賭盤。

三、嚴懲選舉賭盤,確保選舉公平性
選舉賭盤目前為各類妨害選舉案件中數量最多之類型,統計截至今年1月3日止,總共受理所有妨害選舉案件數為2607件,其中選舉賭盤為1222件1103人,相較於109年選舉賭盤為801件922人,今年選舉賭盤案件數大幅增加。在所有查察機關努力查緝下,因涉及選舉賭盤案件遭羈押被告人數為11人,相較於109年羈押被告人數為3人,本次查察績效顯著成長。

四、增訂選舉賭盤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提供檢舉
本部為鼓勵民眾檢舉妨害選舉犯罪行為,於112年8月22日修正「鼓勵檢舉賄選要點」,並將法規名稱修正為「鼓勵檢舉妨害選舉要點」,將境外勢力介選、選舉賭盤等妨害選舉行為一併納入檢舉獎金核給範圍,境外勢力介選檢舉獎金為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選舉賭盤檢舉獎金為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藉由提高檢舉獎金額度,增加民眾檢舉誘因,以鼓勵民眾踴躍提供有效情資,提升查緝成效。

五、選舉賭盤潛藏詐騙,民眾應當心避免受騙
近來查察機關發現許多查獲選舉賭盤為詐欺集團所虛設,誘引不知情民眾投單下注,在查察機關調查通知民眾到場後,民眾在查察機關告知下,才恍然大悟遭詐騙集團設局詐騙賭金。在此提醒,目前坊間查獲多數選舉賭盤皆為詐騙陷阱,民眾切勿輕信,避免造成自身財物損失,更避免自己觸犯選罷法加重賭博罪責,在此呼籲民眾如有知悉選舉賭盤情資,請踴躍檢舉提供情資,若因檢舉而查獲選舉賭盤,最高可以領取500萬元檢舉獎金,讓我們攜手共同守護公平公正選舉環境,共創自由民主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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