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回首頁

:::

新聞發布

本部積極爭取相關資源,持續努力改善全體檢察官工作環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
  • 點閱次數:5709

有關劍青檢改所提「檢察官案件巨量應儘速增補人力」,本部說明如下:

  • 本部致力於合理化檢察官工作負擔,持續增加檢察官輔助人力,強化偵查團隊量能

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案件負擔,本部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109年核准增員11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26人)、110年增員187人(檢察官15人、檢事官65人),之後更向行政院提出「因應司法改革中程人力補充計畫」,規劃分4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檢察官50人、檢事官250人),業經行政院核准,其中111年增加215人(檢察官30人、檢事官95人)、112年增加14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67人);另外,透過遴選律師、檢察事務官擔任檢察官、借調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業務,多元充實檢方辦案人力。

  • 有關詐欺案件居高不下部分,本部將督請臺高檢強化與相關行政機關聯繫,落實打詐綱領

就劍青檢改聲明詐欺案件數量遽增等問題,本部將責由臺高檢署與警政署、經濟部、通傳會、數位部及金管會等機關,進行橫向聯繫強化落實打詐綱領、整合打詐量能;並由臺高檢促請警政署落實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所規定之告誡程序,期能使洗錢新制穩健上路緩解案量;此外,為使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警政署於112616日函令各警分局執行「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針對同一被告幫助詐欺案件,統一由被告戶籍所在地分局移送偵辦。本部近期將召開檢討會議,瞭解上開總歸戶計畫有無落實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修正,期儘速有效降低詐欺量。

  • 選舉查察工作期間暫停辦案期限管考

為使檢察官全力辦理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本部已於112919日通函各檢察機關,自112111日起至113215 日止,暫停實施「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之各項檢察官辦案期限管考,期能藉此減輕檢察官辦案負荷。

  • 因應「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5版」專案,進用檢察官助理,充實地檢人力需求

因應打詐業務,本部提出檢察官助理機制併行,進用100名檢察官助理,初步執行至113年底,各地檢均已開始招聘,本部亦已提出工作項目指引;且為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於近期召開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研商會議,持續增加檢察官輔助人力,有效打擊犯罪、疏減案源。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