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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司法外交,再添佳話!蔡部長於8月16日,在友邦聖露西亞勞勃.路易斯大使見證下,代表我國簽署臺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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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加勒比海之聖露西亞(下稱露國),與我國於西元2007年(民國96年)4月30日恢復全面外交關係,成為我國邦交國,並於西元2015年6月在我國設立亞洲地區第一個大使館。為加強鞏固兩國邦誼,建立司法合作典範,宣示共同打擊跨境犯罪的決心,本(112)年8月16日,由聖露西亞大使勞勃.路易斯在場見證下,本部蔡部長清祥代表我國,在本部簽署「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併邀請露國外交、國際貿易、民航暨僑務部部長包提斯閣下、檢察總長孟德斯閣下、我國駐露國陳大使家彥等人於露國透過視訊同步觀禮,現場並邀請外交部田政務次長中光及我國官員觀禮。嗣將由外交部協助傳遞條約約本予露國外交、國際貿易、民航暨僑務部部長包提斯閣下完成簽署。

 

 

 

本條約歷經4年磋商,終在本部、外交部及我國駐聖露西亞大使館同仁努力耕耘與露國支持下,雙方達成簽署共識。臺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生效後,兩國將可在刑事偵查、起訴、犯罪防制及相關刑事司法程序中,相互提供證據、確認人之所在、協助文書送達、執行搜索、扣押、勘驗物品及處所、凍結、沒收及執行罰金,及其他不違反國內法律規定下之協助;雙方更可透過視訊訊問、准許請求方之人員於訊問證人時在場,及依受請求方同意之方式訊問證人,以科技方式協助進行犯罪偵查及審判,以大幅縮減跨境取證耗費之勞力、時間及費用,達成共同打擊跨境(國)犯罪、提升定罪率之目的。 

本部在蔡部長帶領下,積極開展司法外交,當日簽署的條約,為我國第13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亦為蔡部長自民國107年上任後,繼與波蘭、諾魯、貝里斯、斯洛伐克、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帛琉、德國、吐瓦魯後,我國所簽署的第9個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協定)。此簽署代表臺露間穩固邦誼,展現兩國齊力對抗跨境(國)犯罪的決心,在本條約基礎上,除深化雙邊司法互助及合作,加強打擊犯罪效能,更可望在建立全球安全網、提升國際治安一環,做出進一步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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