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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有關報載涉殺警案入監服刑之易員獲准服外役監乙情,說明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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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員因傷害致死案件判處9年有期徒刑,於1086月入監服刑,易員在監執行逾26月後,於1111月提出外役監遴選之申請,由專家學者組成之外役監遴選委員會,以去識別化之方式逐案審查表決,經過半數出席委員表決同意後,於1113月移入武陵外役分監執行。另臺南殺警案係發生於111822日,故外傳於殺警案發生1年後,仍遴選易員至外役監服刑乙節,顯有誤會。
  • 本部深知民眾對外役監制度改革之期許,自111824日起即積極推動「外役監條例」修法,由本部蔡部長清祥親自主持修法會議,召集矯正署及本部相關單位,並邀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相關單位,密集召開共計11場次會議,於111915日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依照修正條文,已修正遴選要件,排除殺警等故意犯罪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嗣經行政院於111922日審查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分別於111106日、1229日召開審查會議,另於1111214日召開公聽會後,惜尚未完成立法程序。
  • 為回應民眾期許,於新法完成修正前,目前本部矯正署已從嚴調整外役監遴選標準,延長在監考核期間,並列舉消極排除事由。本部亦將持續配合立法院審議進度,與各朝野黨團積極溝通,力求早日完成修法,以精進提升外役監中間處遇功能,並建構更加綿密之社會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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