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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

感謝檢察官全力打詐之辛勞,本部將作為堅強後盾,持續爭取人力及經費,提出相關法律修正,增設檢察官助理,厚實打詐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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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部對於全體檢察官堅守崗位,競競業業打擊犯罪,備極辛勞,表達高度肯定及感謝
    詐騙犯罪氾濫猖獗,為國人所不容。為澈底解決詐欺犯罪,透過「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跨部會、跨領域、跨機關之合作,共同打擊詐欺。本部為「懲詐」之主責機關,由檢察機關統合執法機關,共同執行打擊策略,感謝全體檢察官之努力與奉獻,亦期盼檢察官本於摘奸發伏之使命,將犯罪繩之以法,以保障國人財產安全,捍衛司法正義。
  2. 本部將積極再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主計總處請增人力、經費,緩解檢察官之工作負擔
    新增的詐騙案件及被告人數,已攀升成為各地檢署刑案第一位,且仍持續增長,居高不下。有鑑於此,本部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負擔,已向行政院提出「因應司法改革中程人力補充計畫」,分4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業經行政院核定在案。本部將積極再向行政院請求為因應打詐另增人力及經費,以期有效執行。
  3. 本部督導臺高檢署協助地檢署疏減工作負荷
    本部針對檢察機關工作負擔增加之情況,將持續督導臺高檢署瞭解各地檢署業務辦理情形,精進實施之各項改善方案,包括由各地檢署因地制宜成立立案審查中心、調解中心等任務編組、再議案件減少發回、檢察書類簡化等,並自111年5月1日進行試辦內勤人犯以視訊訊問不解送,善用科技協助檢察業務之運作,減輕檢察工作負荷。
  4. 本部已從法制面提出修法,未來相關修法完成後,當能有效降低詐欺案件量
    有鑑人頭帳戶案件,因不易證明提供帳戶者或收集帳戶者主觀上有無幫助犯罪意圖,造成犯罪集團肆無忌憚使用人頭帳戶,製造犯罪偵查之斷點及追討犯罪所得困難。本部提出洗錢防制法之修法,就收簿集團為獨立刑事處罰規定;另就提供帳戶者,採取先行政後司法之立法模式,違反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5年以內再犯者,處以刑事處罰,目前已在立法院審議,若本會期通過修法,當可有效減少此類案件數量,使檢察官得以集中能量溯源及偵辦幕後集團。
  5. 本部積極規劃檢察官助理機制
    為因應政府打詐綱領1.5版,提高懲詐效率,使檢察官得專注於偵辦集團性、組織性、社會矚目性之重大案件,有充實檢察官輔助人力之必要性,除目前檢察事務官以外,本部將向行政院爭取經費,仿照法院法官助理制度,聘請檢察官助理,即時充實檢察輔助人力之生力軍,提振檢察機關之工作士氣,強化檢察團隊辦案量能,以發揮打擊犯罪之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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